问题 | 口头说不继承财产有法律效应吗 |
释义 | 口头说不继承财产有法律效应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继承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口头声明放弃继承权的,本人承认的,有法律效力。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第四十七条至五十一条对放弃继承有了明确的解释,其中第四十七有这样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光在口头说不继承财产在实际操作上很难认定为有效,对方要是不遵循相关的规定,继承者其实也很难要求对方不继承遗产。口头说不继承财产但之后又继承了这样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在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应该要积极找法律咨询网律师帮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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