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民事诉讼法拘传
释义
    【为您推荐】平南县律师 宁晋县律师 洪泽县律师 溧阳市律师 泰和县律师 洞口县律师 天宁区律师 玉山县律师
    在民事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见到许多必须到法庭的相关人员,法院警察两次传票,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的相关人员,人民法院派出司法警察,强制被传唤人到庭参加诉讼活动的一种措施,就是我们常说的拘传。那么,民事诉讼法拘传包括哪几种情形?满足什么条件法院才可“拘传”
    一、民事诉讼法拘传包括下列几种情形:
    1、对被告的拘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2、对原告的拘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原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3、对法定代理人拘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庭。
    4、对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拘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四条规定,对必须接受调查询问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场。
    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这包含了三层意思:
    (1)适用对象是必须到庭的被告。一般来说,离婚案件的当事人须出庭参加诉讼。
    (2)己经两次传票传唤。
    (3)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中,兰某作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到庭应诉,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符合拘传条件。
    适用拘传,由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提出意见,报经院长批准,并且填写拘传票,直接送达被拘传人,由被拘传人签字或者盖章。在拘传之前,应该向被拘传人说明拒不到庭的后果,经过批评教育后仍然拒不到庭的方可拘传其到庭。
    在民事审判实践中,被告不到庭的情形很常见,为维护正常诉讼秩序,保障民事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系列的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民事诉讼法拘传的目的在于查明案情,彰显司法权威。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强制力最轻的一种。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淮安律师!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5 18:4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