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生子罚女方吗 |
释义 | 未婚先育是当下年轻人的做法,但如果未婚的时候生下孩子没有结婚后,这个孩子的命运就悲惨了,孩子该由谁抚养,关于未婚生子的抚养费应该如何给?下面法律咨询网小编为你整理了以下关于未婚生子是否罚女方的问题。希望能对各位有所帮助。 女方原本就有一个非婚生孩子,这个孩子本身就已是非计划内人口,按规定是要缴社会抚养费的。那么女方与现任的丈夫结婚后,只要男方是初婚未育或再婚未育,那属于他的生育权还未使用,的确还有一个生合法孩子的指标,但因为他们在生孩子前未办理准生证,这个孩子也只能算是非计划内人口,也是要缴社会抚养费的。另外,因为女方原本已经有了一个婚前孩子,基于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婚前或原婚姻中有孩子的,婚后都应视为新家庭的第一个 孩子为原则,这个孩子算是双方的第一个孩子,那他们的婚内孩子就只能是第二胎。 说真的,这事情是是夫妻俩人在考虑生孩子的情况下考虑不周,也错过了生合法二胎的可能,因此计生部门的处罚是合理合法的,不管孩子落户到那一方都逃避不了罚款的可能。 严格来说银行和计生办都没有权利冻结账户,但也不可否认全国都的确存在这样的问题,也可以说是被地方权力所默许的。如果拒不缴纳罚款,最后果最严重的就是孩子的将来问题,孩子的户口上不了,就只能是黑户,对孩子将来上学、出社会都是永远的障碍。 《婚姻法》没有规定未婚生育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生育问题属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范畴。《人口计生法》也没有规定未婚生育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但未婚生育属于违法生育,属于缴纳社会抚养费范畴。理由及相关规定如下: 一【理由】【违反《人口计生法》第十八条】 按照《人口计生法》第十八条准确定义,生育行为指的是婚内生育,“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这里必须强调的是“夫妻”。未婚生育不属于夫妻生育行为,因此属于违法生育,应按照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二【《人口计生法》规定的合法生育行为】 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三【《人口计生法》对违法生育的处罚规定】 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为您总结的关于未婚生子罚女方吗的法律条款及理由的相关知识,在文中有相关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果你还有疑问和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在本网站进行律师咨询,祝你生活愉快、万事顺心,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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