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开宣判大会的合法性是什么? |
释义 | 一、公开宣判大会的合法性是什么? 合法的,公开宣判是合法的。但是,召开公开逮捕和公开刑事拘留大会是不合法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下发《关于执行死刑严禁游街示众的通知》,其中强调:“严禁将死刑罪犯游街示众,特别是开放城市更要严加注意,以免对外造成不良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民事诉讼法第148条第1款: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刑事诉讼法第202条第1款: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行政诉讼法第80条第1款: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二、公开宣判与宣判的区别是什么? 公开宣判与宣判的区别主要是该案件是否涉及到了他人的隐私,主要区别如下: 1、公开审理是为了增加法院审理案件的透明度,在民众监督下保证法律得到公平、公正的执行;不公开审理是为了保护国家或当事人的隐私,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权利益。 2、公开审理,意味着法院的诉讼活动要公开,允许公众进入法庭旁听。也就是说,即使与案件没有关系的人,也可以进入到法庭内旁听案件的审理。 3、不公开审理的案件除了审判员、当事人、当事人的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其他人不能进入法庭旁听。 三、不公开审理案件有哪些? 一般来说,法院一审的案件大多数是公开审理的,但是有几类案件是不公开审理的: 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4、对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庭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 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与审理该案无关的法院工作人员和被告人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但是,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除外。 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是不能允许当事人、证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员以外的人参与或者是观看庭审过程的,对于参与诉讼的证人、鉴定人以及审理案件的法官等工作人员也应当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将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案件的审判结果等向他人外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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