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名有哪些 |
释义 | 法官对犯罪分子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时候,可以进行附加剥夺,也是可以单独适用的,这要看法律中是怎样进行规定的。但《刑法》中规定了四百多个罪名,也不是所有的犯罪都可以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那到底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名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名有哪些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是作为一种不剥夺罪犯人身自由的轻刑,适用于罪行较轻、不需要判处主刑的罪犯。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条文均规定在刑法分则当中,共有17个,主要有以下几种犯罪: 1、危害国家安全罪中的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罪,煽动颠覆政权罪,资助罪。 2、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侮辱、诽谤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破坏选举罪。 3、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 妨害公务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招摇撞骗罪,伪造、变造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罪,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聚众“打砸抢”罪,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罪,侮辱国旗、国徽罪。 4、危害国防利益罪中的聚众扰乱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二、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怎么计算 (1)对于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将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3)独立适用或者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4)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 小编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总结。不管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还是独立适用,其实都是有一定期限限制的。但如果是被判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话,这种情况下剥夺政治权利就是终身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律咨询网的在线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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