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狱一年有几个假释名额? |
释义 | 我国的法律是保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也就意味着将会严厉惩罚犯罪分子,一般犯罪如果是刑事案件就会受到比较严重的处罚,最高可以判处死刑,但是随着法律的不断发展趋于人性化发展,因此就会有保释的机会,那监狱一年有几个假释名额?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监狱一年有几个假释名额? 占在押犯241794人的1%;辽宁省1996—1999年假释比例分别为0.67%、0.8% 、0.6%、0.8%。[1] 对课题组的调查数据进行分析,我们很容易看出:假释的绝对数量和比例非常低;假释率总体上成下降趋势。我们知道,假释设置的初衷是激励罪犯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犯人对获得假释充满了渴望,然而假释条件的过分严格,假释率太低,就会使犯人望而却步,从而影响了他们改造的信心和决心。如此低的假释率,使本来经济负担沉重的监狱雪上加霜,大量可以假释而没有假释的犯人,特别是那些老、弱、病、残者和相当一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者,只能在监狱里“坐吃闲饭”,再加上昂贵的医疗费,使原本就经费紧张的监狱不堪重负。 二、 假释的相关法规 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所谓特殊情况是指有国家政治、国防、外交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 2、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3、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修正案第十六条)高院关于假释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罪犯实行假释,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严格掌握执行标准,对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严格执行刑法规定的标准外,对下列罪犯也可适用假释: 1、对犯罪时未成年的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度放宽。符合刑法规定的可以假释; 2、对老年和身体有残疾(不含自伤自残)罪犯的减刑、假释,应当主要注重悔罪的实际表现。除刑法规定不适用假释的犯罪外,有悔罪表现,丧失作案能力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且假释后确有着落的老残犯,可依法予以假释; 3、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符合刑法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的,可以假释; 4、获假释的罪犯,除有特殊情形外,一般不得减刑,假释考验期也不能缩短; 5、罪犯减刑后又获假释的时间间隔,一般为一年,对一次减二年或者三年有期徒刑后又适用假释的,其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6、对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假释,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起始时间,应当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一般的情况下对于犯罪不是极其严重的行为,将会有机会获得保释的机会,保释的主要对象就是在服刑期间表现比较突出的人员进行提前出狱,这样的做法在一定的程度上有利于罪犯的改造和融入社会,达成改造罪犯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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