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房地产抵押,到期后的处理如何进行 |
释义 | 什么是房地产抵押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企业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履行债务担保责任的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物是指由抵押人提供并经抵押权人订可的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房地产。 到期后的处理如何进行 抵押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在法律上有平等的法律地位。这就决定了抵押必须在双方自愿的原则上进行,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担保法》规定的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抵押合同属于经济合同,依照房地产抵押合同偿还债务是房地产抵押人的义务。房地产抵押合同一经签订,签约双方应当严格执行,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人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偿还债务义务的,依照法律规定,房地产抵押权人有权解除抵押合同,拍卖抵押物,并用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得到补偿,而使自己的权利不受到侵害。 对于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 通过以上介绍,相信大家对房地产抵押也有一定了解。逾期未还账款,就会面临房产被拍卖分割的结局。债务人在考虑用房产抵押时一定要慎重处理,给自己也要留一个后路余地。如果对房地产抵押方面还有相关疑问,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希望在这里您可以得到更全面更贴心的法律服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