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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不属于工伤吗?
释义
    一、交通事故不属于工伤吗?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企业职工实行办法》第二章第八条第九项规定,由于“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为工伤。在认定职工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
    (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
    (4)机动车事故。
    上诉四点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果不能认定为工伤就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二、交通事故工伤的待遇
    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三、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
    1、用人单位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四、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提供的材料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提供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在社保部门领取并填写)。
    2、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的提供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为参保员工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市工商局查询)。
    3、首诊病历及有关检验报告复印件。
    4、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其他有效证明复印件。
    6、如申请由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提出,还须提交申请人与工伤职工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籍证明(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如果说员工在工作期间或者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任何伤害事故后,都是可以被认定是工伤的,那么为了更好的保障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也是规定要在事故发生三十天内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申请工伤认定,当事人以及亲属也是可以在一年内重新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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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2: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