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是什么,贪污罪判多少年 |
释义 | 我国掀起了党风廉政建设热潮,严厉打击贪污受贿、滥用私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人们都颇为关心官员的贪污腐败问题,那么贪污一定构成犯罪吗?贪污犯罪量刑标准又如何?法律咨询网将在下面为您解答。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它是属于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阻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降低了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造成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是国家严厉打击的犯罪行为。 (一)确定是否构成贪污罪 当然不是有贪污行为就一定构成贪污罪,构成贪污罪除具备以上定义所规定的法律要件外,还有一定的数额限制。根据我国刑法第383条的规定,个人贪污5000元以上的,构成犯罪;贪污不满5000元,但情节较重的,构成犯罪。 (二)贪污罪量刑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第382条的规定: (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 财产。 此外,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应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由此可见,贪污罪并不等同于一般的贪污行为,构成贪污罪必须要具备对应的法律要件、贪污数额或贪污情节严重程度等条件,而不同的贪污金额、情节严重程度、贪污人本人认罪态度等都会影响贪污的实际量刑。如果需要了解更多关于贪污罪的知识,可以向我们法律咨询网的专业律师咨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