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第三者打了可以告对方吗? |
释义 | 一、被第三者打了可以告对方吗? 被第三者打了可以告对方,夫妻中的一方在得知对方有被第三的情况下会由于一时无法控制住情绪而做出打被第三的行为,这种行为事实上已经对他人造成了侵害,如果后果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在我国法律上并没有关于被第三犯法的规定,因此,作为被出轨一方,最理智的做法是搜集出轨一方的证据,如果需要离婚,法院会根据这些证据判定出轨一方为过错方,在进行财产侵害时会要求过错方对另一方作一定的赔偿。 二、怎么起诉第三者 第三者没有与对方领取结婚证的,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而且婚姻法对做第三者没有明确性的法律规定,只有道德上的谴责。 如果没有触犯法律,法律中还没有涉及到这一点。如果没有对破坏的家庭的一方进行人身伤害或者其他触犯法律的行为,法律是不会追究其责任的。如果第三者的行为构成重婚,然后在审理重婚案件中时可以要求精神赔偿。 但是,如果第三者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原配可以起诉第三者: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的,也即两个法律规定的婚姻的重婚。 2.与原配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姻。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的。 三、被人打对方不承认能起诉吗 如果录口供的时候对方不承认一点办法也没有的,除非有你拍了打人的视频或者照片,当时有旁人在场,警察会去做旁人的笔录旁人指证了。 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不管是否是由于第三者的原因,导致身体受到损害,那么对方的行为就已经构成了侵权,对于此类纠纷案件的处理方法,首先是实施侵权行为的一方,主动提出会承担赔偿责任,若是不接受对方的赔偿的,可以书写诉状之后,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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