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保险的规定都有哪些? |
释义 | ?【为您推荐】玄武区律师?? 南山区律师?? 江汉区律师?? 新会区律师?? 船山区律师?? 竹溪县律师?? 玉环县律师?? 武宁县律师 用人单位为了更好的考察新入职的员工能否胜任工作,会与员工签订试用期合同,而员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享受保险,那么,新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保险的规定都有哪些呢?法律咨询网小编为您作以下解答。 试用期员工是否享受保险 劳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实际上,劳动关系一旦建立,用人单位就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并非独立于劳动关系外的“特殊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拒绝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造成劳动者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试用期辞职工资怎么算?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里约定试用期工资。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试用期间劳动者提供的价值不意味一定小于正式工,所以不能当然地认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就是最低标准,这不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则。 试用期如何辞职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法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的长度是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相应确定的。试用期有上限,没下限,甚至可以约定不需要试用期。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劳动法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试用期离职有工资吗 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所以,只要劳动者付出劳动就应得到工资分配。所以试用期离职是有工资的。 从新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保险的规定可以看出,公司一旦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公司就应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而试用期员工若提出离职,公司也应依法结算员工工资。因此,如果您在试用期没有享受到以上待遇的话,用人单位就涉嫌违法。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烟台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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