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清算组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
释义 | 破产清算组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以上就是相关的内容介绍,大家看完本文之后就要知道具体的规定。在企业进行破产清算的时候需要知道关于清算小组的法律规定,才能顺利完成相关的清算工作,这是很重要的事情。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