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遗嘱财产给子女不给配偶是否合理 |
释义 | 一、丈夫遗嘱财产给子女不给配偶是否合理? 丈夫遗嘱财产给子女不给配偶是否合理要根据情况分析,丈夫另立遗嘱将财产分给子女,不分给妻子的合理性要看这部分财产是丈夫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是丈夫的个人财产,那丈夫不分给妻子是合理的。 2、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丈夫只有权处理属于他的那一部分财产,首先要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遗嘱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生效。遗嘱的时效为两年。 《继承法》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二、什么情况下遗嘱无效? 1、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最高法《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因此,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如果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就是无效的。 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立遗嘱人所立的遗嘱是在受胁迫、受欺骗或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进行的;伪造的遗嘱;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篡改也有可能导致部分无效,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3、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间冲突造成遗嘱无效。 遗赠抚养协议因是双务的合同,其法律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再次是继承。对同一财产有不同的方式的,以效力最高的遗赠抚养协议为准。如果,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遗赠相冲突,冲突部分的遗嘱内容无效。 4、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大于或等于积极财产,即债务清偿后无剩余财产,导致遗嘱无效。 因为有些人在立遗嘱的时候,容易把别人的财产想当然的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分配,特别是夫妻这种关系性质又不一样,有些人实际上就是试图用亲情去绑架对方的。准确的说,丈夫在立遗嘱的时候只能分配个人财产,个人财产的话,丈夫想给谁就给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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