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别人的名字购车,属于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用别人的名字购车,属于共同财产吗?如果是用配偶的名字算共同财产,其他不算。 婚后买车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由于该车辆属于双方婚后购买,那么应该认定为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双方就该车辆的归属,有过书面约定的除外。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同时,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恋爱期间双方共同买房购车分手后引发财产纠纷怎么解决 青年男女因恋爱失败而导致的经济纠纷有日益增多的趋势。随着生活经济水平的提高和生活方式的变革,青年男女在恋爱期间,随着感情升温,经常共同出资购买房屋、汽车等比较昂贵的生活消费品,但是这样的行为往往缺乏冷静思考,对这种出资行为所带来的后果没有合理的预期,一旦感情出现问题,两人分手,这时不仅仅感情需要了断,还牵扯上了财产的划分。然而两人感情高温时,对于共同出资购买的财产没有明确的份额划分,由于男女朋友的特殊关系,二人的日常经济支出也常常“不分你我”,等到感情惨遭冷却挥手说再见时,矛盾往往更容易激化,由此产生纠纷,朋友做不成,倒变成了敌人,这给感情破裂的双方伤口上又撒了一把盐。 恋爱关系不同于婚姻关系,对于恋爱期间形成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即按照相应的出资份额来划分,然而由于恋爱期间的特殊关系,当事人往往没有刻意保留出资的证据,导致双方对于到底由谁出资的问题不能提供充足有效的证据。因此,恋爱中的青年男女在恋爱期间应保持必要的冷静,对自己的出资行为有合理预期,这样才会减少类似纠纷的发生。 用别人的名字购车而关心车辆财产归属,或双方就归属而产生纠纷,来法律咨询网与律师一对一探讨找寻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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