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婚前债务还用还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不用还。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婚姻法》有关司法解释,对债务分配作出明确规定。 该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婚前债务在离婚的时候是不会当做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处理,属于一方的婚前债务在离婚的时候也是归他个人所有。离婚后因婚前债务的问题夫妻之间又产生了纠纷不知道怎么办,有需要找律师的你在这时候可以直接询问法律咨询网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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