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侵犯肖像权赔偿标准计算依据是什么? 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二、侵犯肖像权的诉讼费是多少?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三、肖像权侵权起诉后撤诉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1条第1款规定,宣判前,起诉,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内容明确的申请 2、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 3、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 4、原告撤回起诉的申请最迟应在受诉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提出。 四、侵犯肖像权的诉讼状中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盖章。 其实,侵权方和被侵权方可以就肖像权侵权行为协商赔偿标准,如果双方当事人没办法协商出具体的赔偿标准的话,人民法院在确定肖像权侵权的赔偿标准的时候,也是由法官综合考虑这些因素自由裁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