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纠纷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行政纠纷是什么意思 1.行政纠纷,指的是国家行政机关之间,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因行政管理活动而产生的争议。 2.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改革的深入,群众依法维权意识逐渐提高,导致涉及受教育权、劳动权、选举权等复杂的行政争议不断涌现。 3.当这些行政争议通过一定的程序转化为行政案件时,便上升为法律层面的问题,需要由国家审判机关进行立案处理。 二、行政案件的构成条件 行政案件具备行政争议的全部属性,但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一项关键程序,即由国家审判机关立案的程序。 1.具体表现为,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国家行政机关产生行政争议,并向国家审判机关提出起诉,请求解决争议时,如果经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审查后认为符合受案条件,便会决定立案处理。 2.这样,原先的行政争议就转化为行政案件。行政案件的构成,不仅涉及到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基础,也是行政诉讼程序的起点。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满足四个基本条件: 1.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 3.原告必须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该案件必须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并且受诉人民法院需对该案件具有管辖权。 这四个条件不仅是行政诉讼的立案标准,也是人民法院审查起诉和受理案件的基本依据。 ![]() 三、行政案件的证据规则 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基础。 1.在行政案件中,真实可靠的证据是法院作出裁决的依据,这些证据被称为“可定案证据”。 2.可定案证据必须具备客观性、相关性和合法性三个特征。 行政案件的处理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确保公平正义。如果你遇到了相关的法律问题,不妨法律网发起咨询,我们会为你提供专业建议。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