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协议备案去哪个部门 |
释义 | 一、房屋租赁协议备案去哪个部门 1.房屋租赁协议备案应当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具体来说,是房屋所在地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 2.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二、租赁合同内容及期限 1.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租赁合同的内容应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3.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三、备案的意义与流程 1.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意义主要在于便于管理,并公开显示该房屋已被租赁的信息。尽管未进行登记备案,租赁合同依然合法有效,双方仍需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 2.备案流程上: (1)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准备相关文件并向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 (2)经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审查合格后,将颁发《房屋租赁证》。 (3)在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申请,可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审查,并颁发《房屋租赁证》。 你是否有其他关于房屋租赁协议备案的疑问?法律网为你提供帮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