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一方立遗嘱需要什么人在场 |
释义 |
一、父母一方立遗嘱需要什么人在场 遗嘱时需要什么人在场,不同形式的遗嘱对在场人员的要求不同。 比如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所以,部分形式的遗嘱会要求有见证人在场,部分形式的遗嘱对在场人员没有要求。 ![]() 二、遗嘱公证的程序 1、公证遗嘱的申请。当事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2、遗嘱的内容: 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遗嘱处分的财产情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3、办理过程。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 4、公证处出具遗嘱公证书的条件: 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人证明或者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 办证程序符合规定。 5、公证遗嘱的撤销和变更。公证遗嘱生效前,遗嘱人本人可以经申请并履行公证程序后,撤销或变更自己所立的公证遗嘱。 6、公证遗嘱的保密。遗嘱公证卷宗在遗嘱人死亡前,列为密卷保存在公证处,遗嘱生效前不对外借阅。公证人员必须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向外界透露遗嘱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父母一方立遗嘱是需要见证人在场的,不同形式的遗嘱对在场人员的要求也是不同的,还有就是在立完遗嘱之后还可以进行工作,以此加上一层法律保障。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父母一方立遗嘱需要什么人在场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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