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殴打寻衅滋事怎么处罚 |
释义 | 一、殴打寻衅滋事怎么处罚 殴打寻衅滋事处罚的方式有:有寻衅滋事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网提醒您,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3.侵害的客体即社会公共秩序; 4.客观方面即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三、怎么告寻衅滋事罪 告寻衅滋事罪的方式是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或控告。具体方式可以打110电话,或通过网络、信函的方式,当然也可直接到公安机关报案,受理机关会依法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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