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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车祸赔偿项目有哪些
释义   车祸赔偿项目有哪些
    因造成人道路身伤害引起的直接物质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除了直接物质损失外对可能造成的间接损失(例如就业、升学、调整工资、住房等)则不在赔偿之列。
    财产直接损失:是指交通事故直接造成财物损毁的实际价值包括车辆、财物、道路、设施和牲畜等。
    (一)医疗费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19号)第十九条计算,保险公司应赔偿的保险金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5]21号)计算。
    2、下列大额材料费用按照医保认定价计算医疗费。
    (二)误工费
    1、误工时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19号)第二十条计算。
    误工时间原则上根据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赔偿义务人如无充分证据证明该时间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对其申请误工时间司法鉴定的,原则上不予准许。无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证明的,原则上以住院时间为准。
    2、误工标准
    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有固定收入来源,亦不能证明自己所从事的行业的,误工费按照80元/天的标准计算。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城镇职工、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未满18周岁的受害人,在提供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支持误工费。
      
    (三)护理费
    原则上按照100元/天/人的标准计算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今后根据全市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四)交通费
    受害人乘坐飞机、火车就医的,应当提供实名票据据实结算,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受害人乘坐其他交通工具就医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在300元至1000元之间酌定。
    (五)住宿费
    由人民法院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在300元至1000元以内酌定。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受害人住院期间按照50元/天的标准计算,今后根据全市实际情况调整。
    (七)必要的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的意见,由人民法院在300元至2000元以内酌定。
    (八)精神损害抚慰金
    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由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7号)第十条第一款在2000元以内酌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车祸赔偿项目有哪些的全部内容了。综上可知,交通事故无疑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如果真的发生了只有积极去面对。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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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0:4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