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事实婚姻的的离婚财产如何进行分割 |
释义 | 一、无事实婚姻的的离婚财产如何进行分割 现在没有结婚证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如下: 1.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无论是哪一种关系,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 2.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无效情形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的情形有: 1.夫妻之间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损害了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2.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夫妻一方用胁迫、欺骗的手段,使另一方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三、离婚财产协议签完了可以反悔吗 离婚协议的财产可以反悔。如果在办理离婚登记前反悔的,离婚协议书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才生效的,办理离婚登记前协议并未生效,如果一方对协议事项反悔的,是可以撤销的。如果是在离婚后发现一方存在隐藏、转移财产的行为,一方在一年内可以向法院请求财产变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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