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判定是否存在雇佣关系 |
释义 | 一、如何判定是否存在雇佣关系 判定存在雇佣关系的材料有: 双方订立的雇佣合同或者口头雇佣协议;一方有提供劳务义务,另一方支付报酬的义务;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雇员受雇主控制。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 雇佣关系是雇主和受雇人达成契约的基础上成立的,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雇佣合同在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二、雇佣关系有哪些特点 法律网提醒您,雇佣关系的特点: 1.雇佣关系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不具有隶属性,主体范围非常广泛,双方既可以都是自然人,也可以一方为自然人一方为单位,且以双方都为自然人为常态。 2.雇佣关系具有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双重属性。 3.雇佣关系受国家的干预程度较小,更加注重意思自治,体现契约自由原则。 ![]() 三、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 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如下: 1.主体及主体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同。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必须是劳动者,且必须是自然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雇佣法律关系的主体则没有上述限制。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地位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雇佣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没有隶属性。 2.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劳动法律关系具有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点;雇佣法律关系则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 3.形成的过程不同。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和实现的;雇佣法律关系则主要是在商品流通领域过程中形成和实现的。 4.其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