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恋爱期间借款婚后要还吗?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可见,夫妻双方的婚前财产属个人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恋爱期间借款给男友或女友,两人之间同样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 想要消灭债权债务关系,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本案中,如果一方的婚前债务用于婚时夫妻财产购置或者婚后的事情,则债务在婚后相互抵销。但如果婚前债务非用于婚时夫妻财产购置或者婚后的事情,则不存在债务婚后抵销情形。而且男女结婚后仍是独立的个体,也不会发生债权债务的混同,也即不属于第六种情形。 更多借款合同内容可见http://www.hetong8.com/News.asp?bigTid=13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