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异议如何解决 |
释义 | 一、行政处罚异议如何解决 行政处罚异议解决的方式是当事人可以依法在法定期限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对该行政处罚行为提起行政诉讼。除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外,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二、实施行政处罚的原则有哪些 实施行政处罚的原则有: 1.法定原则; 2.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3.比例原则,实施的行政处罚,必须与受罚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 4.一事不再罚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 三、行政处罚的时效如何确定 行政处罚时效追溯期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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