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同居怀孕 却被狠心抛弃 |
释义 | 法律网网友提问: 我和他认识两年不到有了孩子,我今年21岁还没有到法定年龄,所以和他在一起没有办过任何的证件。如今他说和我没感情了要抛弃我了,原因是他有外遇,在今年的4、5月份认识了个女的和我一样年纪。他想的很简单想打发我走,想我提条件,可我回家了他半句话也不说就像没发生过似的。我想想为他付出了我的青春、我的一切,他用这样的方式报答我,我实在是难以接受,现在孩子已经快7个月了,我该怎么办? 法律网律师回复一: 为了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成长为出发点,你继续抚养孩子对孩子成长有利,而他作为孩子的生父,他有责任对孩子进行抚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法律网律师回复二: 你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负养责任。如孩子由你扶养,对方应当承担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一半以上,直至孩子年满18岁时止。 法律网律师回复三: 如果起诉,就请求法院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你,并且要求他负担孩子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孩子长到18岁为止。法院会根据你与他的具体情况来考虑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谁。一般法院会考虑你与他那个对孩子成长更有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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