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个人有哪些 |
释义 | 一、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个人有哪些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个人有:被害人以及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规定是哪些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三、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格式是什么 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格式: 1.首部。写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名称。 2.正文。 (1)原、被告的基本信息情况; (2)案由,主要写明对原告为何案件起诉; (3)事实与理由; (4)主要证据及证据来源。 3.结尾。写明致送机关及起诉人的签名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4.附项。起诉状的副本若干份,主要物证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