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是什么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五个条件。 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合伙企业合伙入至少为2人以上,这是最低的限额。最高限额未作规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同,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合伙企业不允许有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是由各合伙人通过协商,共同决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合伙协议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合伙人的出资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缴纳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对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4、有合伙企业名称。 合伙人在成立合伙企业时,必须确定其合伙企业名称。该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管理的有关规定。 5、有营业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合伙企业要经常、持续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就必须有一定的营业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所谓必要条件,就是根据合伙企业的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如果欠缺则无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条件。 ![]() 二、合伙企业的基本特征 合伙企业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合伙企业由各合伙人组成 2、合伙企业以合伙协议作为其法律基础 3、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属于合伙关系 4、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合伙企业的清偿顺序 合伙企业解散时,合伙企业财产的清偿顺序: 1、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则按协议中约定比例向股东分配利润,如协议中没有约定的,则平均分配股东利润。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合伙企业设立需要满足五个条件,包括合伙人的数量、合伙协议、出资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