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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要忽略您的消费安全保障权
释义
    酒店扭伤脚踝、购物丢失自行车、美容丢了项链……现实生活中,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财产权益遭受损害的事件屡有发生,但很多人往往会忽略这方面的维权。
    "3·15"前夕,记者对此做了专题采访。专家提醒,安全保障权(包括人身和财产两方面)是消费者9项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切不可自行放弃维权。
    吃饭扭伤脚
    去年10月份,市民牛女士挑了一家中高档酒店为女儿办婚宴。宴请亲朋当天,牛女士接完客人从酒店大厅爬楼梯上二楼餐厅时,扭伤了右脚脚踝。
    事发后,牛女士的家人发现,扭伤牛女士脚的酒店楼梯处地面明显凸起,而酒店既没有提前告知,也未张贴任何警示标志,遂与酒店交涉,但酒店一直没有明确答复。
    随后,牛女士投诉到市消费者协会,经调解,酒店赔偿了牛女士500元。
    购物丢了车
    今年3月的一天傍晚,市民高先生到千峰南路一家超市购物,将自行车存入超市门前的收费停车场。晚上10时30分,高先生从超市出来后,发现自行车和存车场管理员都不见了。
    第二天,高先生拿着存车牌找管理员索要自行车。管理员声称,停车场内贴有告示:每晚10时准时下班,超时存放发生的车辆失窃停车场概不负责。
    高先生多次交涉未果后,投诉到大众工商所。经工商人员调解,高先生和管理员同意各负一半责任,管理员赔偿高先生180元损失。
    美容丢项链
    去年7月,市民王女士做美容时,美容师为方便操作经允许将王女士的项链摘下来,随手放在了王女士身侧。美容期间,王女士和美容师都分别离开过美容间。做完美容后,王女士发现项链不见了,当即报警,要求美容院赔偿。双方各执一词,最终诉诸法律,请求赔偿各项损失5000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美容院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应退还服务费或赔偿损失。另外,美容院没有尽到协助消费者保管贵重物品的附随义务,也应赔偿。同时,王女士缺乏必要的谨慎与注意,应承担相应责任。法院判决,美容院赔偿王女士经济损失1600余元。
    双方都重视
    市消协和法律服务热线工作人员介绍,上述案例都属于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受到侵害,而类似纠纷和投诉正在逐年递增。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18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的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消协和法律工作者提醒,消费者一定不要忽略安全保障权,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自我防范;经营者则要注意完善设施、健全措施、加强管理,尽到消费者安全保障权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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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0:4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