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回迁房公证后还会有风险么 |
释义 | 一、回迁房公证后还会有风险么 回迁房公证后还会有风险的,最好是能过户,否则还是存在一房两卖的风险,因公证的只是合同。通常情况下,对于没有产权的房屋,公证处是不能受理公证的。有的,公证的意义在于证明房屋的占有状态,但并不能代表产权所有。 二、回迁房与小产权房的区别 回迁房与小产权房的区别如下: 1.土地性质不一样,回迁房是国有划拨土地,小产权房未经过国家正规手续的审批; 2.产权性质不一样,回迁房是有房产证,产权房是没有房产证; 3.能否上市交易不一样,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交易,小产权房不能交易; 4.能否抵押贷款不一样,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抵押贷款,小产权房不能抵押贷款。 回迁房能不能直接过户更名主要看回迁房是不是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可以正常过户更名,没有房产证的回迁房则不可以更名。 ![]() 三、回迁房办房照在民法典中规定的时间是多长 回迁房办房照在民法典中规定的时间是30天内。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在收到申请材料30天内完成登记。 法律网提醒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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