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索赔格式 |
释义 |
一、建筑工程索赔格式 工程费用索赔申请书 工程名称: 致: (监理单位) 根据施工合同条款第 条的规定,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原因,我方要求索赔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予以批准。 索赔的详细理由及经过: 索赔金额的计算: 附:证明材料 承包单位(章)__________ 承包单位(章)__________ 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工程索赔的程序如下: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日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日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日内给予答复。 (4)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日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日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二、工程索赔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树立施工企业索赔意识 首先,由于我国承包商大多受到其在国内进行工程承包管理模式的影响,索赔意识较为薄弱。对此承包商应该突破自身管理的思维惯性,应当在投标之初便应树立良好的索赔意识。 (二)施工企业索赔机会分析 施工索赔是一项涉及面广、学问颇深的技巧,是施工方保护自己并获取利益的手段。施工方在事业上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是否善于索赔。而在施工管理中能否及时、全面地发现潜在的索赔机会是索赔工作的前提条件。实际上,施工索赔机会存在于项目施工的全过程。包括: 第一,业主及业主代表的行为潜在着索赔机会。 第二,设计变更潜在着索赔机会。 第三,合同文件的缺陷潜在自索赔机会。 第四,不可抗力以及不可预见因素的发生潜在着索赔机会等。 以上各项均潜在着索赔机会,但这并不意味着施工企业就能够获得工期或费用补偿。其关键还在于索赔管理人员的经验和业务水平如何,是否能够抓住机遇及时获得索赔。 (三)提高索赔成功率的关键 施工索赔是工程造价的一项重要工作,其关键是提高施工索赔的成功率,索赔的就要“索”,你不主动的“索”,对方没有义务无偿的“赔”。 1、做好收集,整理签证工作索赔直接涉及到当事人双方的切身经济利益,靠花言巧语不行,胡搅蛮缠也不行,靠不正当手段更不行,因此,索赔的基础在于充分的事实,确凿的证据,并辅之以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合同条款,使之真正成为索赔的依据。 同要考虑周详,措词严谨,价款要可调,计价依据明确,开工资料要齐全,图纸要弄清,记录要详细,对因建设方或监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返工,窝工,增加工程量等,要一一签证,不能轻易放过。 2、主动创造索赔机会在施工过程中,要坚持一切指令为书面形式,对有关的现场损失必要时要有摄像、录相,对停水、停电、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更是要确保资料的完整,对隐蔽工程、土石方工程、拆除工程等,各项签证的时间要求等都要牢记心中,及时记录,要做到不错、不漏。否则,时过境迁,会失去索赔的机会。 3、注意索赔技巧施工索赔是一种客观存在,它是工程造价的管理手段、公关策略、组织艺术的综合体现,索赔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业主的态度,因此,在索赔过程中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施工单位首先要严于律己,确保工程质量,在业主和监理心目中赢得良好的信誉,对要索赔的项目也应通情达理,适时的取得人证,物证,不要轻易流露索赔的意向,在事实确凿,理由充分,时间恰当之时则要把握时机; 二是索赔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对一些数额较大或造成损失事实不明显和有争议的项目,不能急于提出索赔,要不断收集和整理好索赔的证据,时机成熟则促其成,对于事实清晰,损失价值不大的,则作短平快处理,并可适量妥协,目的是培养大额索赔的成功,以取得以一当十的作用,切忌过多的小额索赔,会使工程监理,业主反感,影响大额的索赔的顺利进行。 三、工程索赔的分类有哪些? 按索赔目的分类,按索赔处理方式分类,按索赔对象分类。 (一)索赔目分类: 1、工期索赔:工期索赔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延长施工的时间,是原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一段合理时间。 2、经济索赔:经济索赔就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补偿不应该由承包商自己承担的经济损失或额外开支,也就是取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二)索赔处理分类: 1、单项索赔:单项索赔就是采取一事一索赔的方式,即在每一件索赔事项发生后,报送索赔通知书,编报索赔报告书,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与其他的索赔事项混在一起。 2、综合索赔:综合索赔又称总索赔,俗称一揽子索赔。即对整个工程(或某项工程)中所发生的数起索赔事项,综合在一起进行索赔。也是总成本索赔,它是对整个工程(或某项目工程)的实际总成本与原预算成本之差额提出索赔。 (三)索赔对象分类: 1、索赔是指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 索赔和反索赔是相对性的,反索赔即对索赔的反击,工程中习惯性将发包人向承包人的索赔称为反索赔。 一般来说,建筑工程索赔的分类是需要按照不同情况进行分类的,一般是按索赔目分类、按索赔处理方式分类、按索赔对象分类这三种,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建筑工程索赔格式”全文。如果您还有关于建筑工程相关的疑问,欢迎您到法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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