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揭秘劳动仲裁规定及其法律依据 |
释义 | 一、揭秘劳动仲裁规定及其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二、劳动仲裁中可能出现的争议有哪些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劳动仲裁裁决书有效期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仲裁裁决书有效期为二年。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劳动仲裁裁决书的有效期为两年,也就是说,当事人可以在裁决生效后的两年内,向当地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应该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当地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该要依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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