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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申请撤销婚姻登记的要件与程序
释义
    五、符合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机关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记机关查验当事人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双方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签名;
    3、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拟写“关于撤销XXX与XXX婚姻的决定”报所属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
    5、婚姻登记机应当将《关于撤销XXX与XXX婚姻的决定》送达当事人双方,并在婚姻登记公告栏公告30日;
    6、婚姻登记处对不符合撤销婚姻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撤销的原因,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7、除受胁迫结婚之外,以任何理由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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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5:3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