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争议仲裁程序 |
释义 | 一、劳动合同争议仲裁程序 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该程序既具有劳动争议调解灵活、快捷的特点,又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手段。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选择程序之一,也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即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要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二、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XXX,X,汉族,电话:XXXXXX 住所:XXXXXXXXXX邮编:XXXXX 被申请人:XXXXXXXX有限公司 地址:XXX市XXX路XX号XXXX大厦XXX室 邮编:XXXX 法定代表:XXXX 职务:XX 电话:XXXX 总经理:XXX 电话:XXXXXX 申诉请求: 一、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014年3月1日 到2014年8月1日双倍工资计22000元; 二、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计1250元; 三、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个一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计2500元; 四、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14年3月至2014年8月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2200元 五、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14年3月至8月的住房公积金750元(每月150) 合计金额:2870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14年3月1日起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当时被申请人口诉试用期为三个月,工资为2000元;第四个月转正后每个月工资为2500元。直至8月1日为止,被申请人都没与申请人签定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 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2014-03-01日到2014-08-01日双倍工资计22000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1250元(不满六个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计2500;(公司无故辞退,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1月书面通知辞退及辞退缘由。) 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为劳动者 实收工资的20%共计2200元。 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2014年3月至8月住房公积金750元。 此致 XXX市XX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在申请书中,申请人需要对申请人信息、申请人的诉求以及时间的来龙去脉等内容完整表述清楚,以提高申请书获得通过与批准的可能性。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三、拖欠工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张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湖南省XX市XX号,身份证号码:4305211978020XX。 代理人:姚XX 北京中银(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长沙XX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XX号,电话:0731-8408XXXX 联系人:刘XX 联系电话:1370731XXXX 法定代表人:罗XX 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 一、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30234元(自2010年9月至2012年3月止)。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3200 元。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共计9826元。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自2010年9月至2012年3月的社会保险。 事实与理由: 2010年9月,申请人应聘进入被申请人质检部担任质检员一职,双方约定基本工资为1600元。进入公司后,申请人即要求与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被申请人的负责人让申请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时间再签为由推脱,之后申请人多次要求与被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请人工作期间,被申请人不仅安排申请人从事本职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定标准,法定节假日加班也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至今未给申请人办理任何社会保险,2012年2月,申请人因其亲属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后事,便向被申请人请假一个月,但假期结束,申请人回去继续上班时,却被告知工作岗位已满,并拒绝为申请人安排其他岗位,此后,被申请人始终未给予正面答复,被申请人的行为已构成变相辞退申请人。 综上,被申请人已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规定,特依法提起劳动仲裁,请予支持! 此致 长沙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张XX 综上,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要严格按照程序办事。而且仲裁调解是提起诉讼的一道必经程序,仲裁不成再提起诉讼。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劳动合同争议仲裁程序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