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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失信人员标的是什么意思
释义
    对于现在社会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来说已经是磨练得非常厉害的,所以也会被大家称之为老赖,这个名称的话也并不是浪得虚名,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借钱给别人的话一定要慎重慎重再慎重。那么,失信人员标的是什么意思?下面就跟着法律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失信人员标的是什么意思
    就是应当被执行的款额。
    
    二、合同标的是什么意思
    (一)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合同的必要条款。传统民法认为,合同债的标的为债务人的给付,即债务人的作为(或不作为)。中国通常认为合同的标的包括物、行为与智力成果。物指民法意义的物,含一般等价的货币。行为指作为(含作为的结果)与不作为。智力成果主要指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合同的标的必须是确定的、合法的、可能的。
    (二)合同的标的物应当是出卖人所有或者有权处分的物。一般情况下,出卖人于出卖时即为标的物的所有人,但在买卖合同成立时出卖人也可能尚未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实际上这样的事例是大量的,例如现实生活中的连环买卖,即一方是前一合同的买受人,又是后一合同的出卖人,该方在订立后一买卖合同时,可能还未成为标的物的所有人。
    三、标的物所有权保留条款是什么
    标的物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则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约定确定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运用这样的约定确定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这种约定是当事人根据合同自愿原则确定合同内容的表现,是受法律保护的。
    买卖合同中的所有权保留条款,是标的物所有权转移问题中的重要内容。本合同法规定允许当事人通过约定这样的条款来明确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而且在合同实务中,尤其是在国际贸易中,这种条款也是很多见的。所有权保留条款是有利于出卖人的条款。它的主要功能是可以使出卖人躲避不能取得标的物价款的风险。在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出卖人认为重要的义务以前,出卖人仍然享有标的物的所有权。这样就可以免去在出卖人已交付标的物而买受人不履行其主要义务时,因所有权已转移可能给自己造成的损害。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失信人员标的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其实标的指的是标的物,也就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物品、金钱、义务、均可以成为合同的标的物。额是数额,也就是物品的价值,金钱的数目。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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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9: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