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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证遗嘱怎样撤销或变更
释义
    一、公证遗嘱怎样撤销或变更
    对公证遗嘱进行撤销或者变更,遗嘱人可以直接订立其他遗嘱对相关内容进行变更或者否认公证遗嘱的内容;也可以向原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对原公证遗嘱进行变更或者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遗嘱如何可以生效
    法律网提醒您,遗嘱能生效的方式如下:
    1.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5.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三、遗嘱有效期有多长时间
    遗嘱有效期一般是永久有效。因为遗嘱是在遗嘱人死亡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不存在导致其失效的要件,该遗嘱一般不得撤销或者变更。但是,如果是遗嘱人立遗嘱后,却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则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除此之外,如果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如内容相抵触,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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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5:5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