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集资的公司怎么清算 |
释义 | 一、非法集资的公司怎么清算 非法集资构成犯罪的公司,如果要进行清算的,公司要刑事案件结束后,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进行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非法集资罪的追究主体是谁 非法集资的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非法集资是指行为人或者单位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三、非法集资罪的钱能不能追回 法律网提醒您,非法集资的话属于犯罪行为,如果当时已经立案的话应由侦查机关追回还给你,没有立案的话建议先进行报案处理。如果属于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产,应当予以没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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