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本文主要介绍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以及交通事故诉讼状的证据目录和费用清单相关的知识。
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 原告:陈某南,男,汉族,xxxx人,XXXX年XXX月XXX日出生,从事厨师工作,住xx省xx市XXX区XXX乡XXX村XXX组。身份证号码为:XXXXXX。 被告一:xxXXXXX,男,汉族,xxxx人,XXXX年XXX月XXXX日出生,车牌号为xxXXXXX重型自卸货车的实际所有人和驾驶人。身份号码为:XXXXXX。 被告二:xx市七里塘汽车运输公司,车牌号为xxXXXXX重型自卸货车挂靠所有人及该车辆投保人。 法人代表::XXXXX 联系电话:XXXXX 地址:xx省xx市XXXXX路 被告三: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中心支公司,车牌号为xxXXXXX重型自卸货车保险人 住所地:xx市xxx路xxxxx大厦2103-2106室 法人代表,xxxx,职务总经理 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83785.5元(详见清单) ; 2、判令被告三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122000元赔偿责任,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承担61785.5元赔偿责任。其中精神抚慰金20000元优先在交强险范围内受偿。 3、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2012年8月24日11时10分许,被告xxXXXXX驾驶xxXXXXX重型自卸货车沿省道311线自东向西行驶至165km+50m处,遇原告陈近南从公交车上下车。因被告xxXXXXX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致使xxXXXXX重型自卸货车撞上原告致其受伤。后经xxXXXXX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原告负次要责任,被告xxXXXXX负主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至xxXXXXX县人民医院抢救,因该院医疗水平有限,后转院至xx省立医院住院治疗。原告向亲朋举债治病,加上身体虚弱暂时无法继续工作,父母年迈,子女尚幼,经济上无力承担。出院后,原告就赔偿事宜多次与被告协商解决未果。为维护自身权益,特起诉至贵院,望判如所请!
此致
xxXXXXX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证据目录 证据一、身份证、户口本、村委会证明 证明目的:1、原告身份信息 2、被扶养人信息(原告父母和子女) 证据二、驾驶证、行驶证、公司注册信息、保险单 证明目的:1、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的被告主体资格 2、车牌号为xxXXXXX重型自卸货车投保情况 证据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技术鉴定意见书 证明目的:交通事故发生的事实经过及被告一的责任 证据四、司法鉴定意见书及发票 证明目的:1、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九级、十级两处伤残 2、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分别为150日、30日、60日 3、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误工费、营养费计算依据及司法鉴定费用2000元 证据五、病例、医药费票据、用药清单、出院小结 证明目的:1、原告因交通事故受伤后治疗的经过 2、医药费共计37519.26元 证据六:劳动合同 证明目的:1、原告从事的职业和收入状况 2、原告进城务工的事实,应按城镇户口计算伤残赔偿金 证据七:交通票据 证明目的:原告因治病产生的交通费用 费用清单 1、医药费:37519.26元 2、营养费:30元/天60天共计1800元 3、住院伙食补助费30元/天18天共计540元 4、护理费服务业日平均工资87.8元(32048/365)30天共2634元 5、误工费 城镇在岗职工日平均工资111.34元每天误工150天共计16701元 6、伤残赔偿金 18606(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21%(伤残指数)=78145.2元 7、被扶养人生活费(父母子女) 其父63周岁:17年*4957(农村人均消费支出)*21%(伤残)=17696.5 其母64周岁:16年*4957(农村人均消费支出)*21%(伤残)=16655.5 其子4周岁:14年*4957(农村人均消费支出)*21%(伤残)=14573.6 8、精神抚慰金20000元 9、交通费2000元 10、司法鉴定费用2000元 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10265元 交强险理赔122000元,余下88265元由被告方承担主要责任70%即61785.5元,共计18378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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