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邻接权 |
释义 | 核心提示: 邻接权的概念,邻接权,又称作品传播权,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作出的创造性劳动成果所享有,包含表演者权,音像制作者权,广播组织权,邻接权的概念及类型,邻接权案例 一、 邻接权的概念 邻接权,又称作品传播权,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作出的创造性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权利。包括表演者的权利、音像制作者的权利和广播组织者的权利。 二 、邻接权的种类 (一)表演者权 表演者权,是指表演者依法对其表演所享有的权利。表演者的权利包括: 1、 表明表演者身份; 2、 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3、 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现场直播是指通过广播组织以无线方式向公众播放表演者现场表演的行为;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指通过无线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或手段将现场表演向公众传播的行为,如使用扬声器将演唱者在音乐厅中的演唱传送到音乐厅外的现场,使不在场的观众亦可感受到现场的表演,这是《著作权法》为适应世贸组织协定中《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在修改中增加的规定; 4、 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6、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并获得报酬。 (二)音像制作者权 音像制作权,是指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录音录像制作,指用机械、光学、电磁、激光等科技手段,将作品音响或者图像记录在唱片、磁带、磁盘、激光盘或其他载体上的行为。在制作的过程中,制作者付出了创造性劳动,理应受著作权法保护。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包括以下方核心提示: 邻接权的概念,邻接权,又称作品传播权,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作出的创造性劳动成果所享有,包含表演者权,音像制作者权,广播组织权,邻接权的概念及类型,邻接权案例 面: 1、复制发行权,录音录像制作者使原作品或表演转换成录音录像制品,通常是先制作母带,再用母带成批复制,从中获取经济利益。为保护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合法利益,录音录像制作者享有复制其录音录像的控制权,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 2、出租权,《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11条确认了此项权利,与此相适应,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增加了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出租权,任何人要经营录音录像的出租,都须经制作者许可。现实中这一规定不易操作,可以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向经营者颁发许可证,定期收取使用费并支付给录音录像制作者。 3、网络传播权,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取报酬的权利。任何网络经营者或者个人下载录音录像制品,都应取得许可并支付报酬。 4、录像制作者的广播权,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像作品享有广播权,他人要广播其作品,须经其同意并付酬。 (三) 广播组织权 广播组织权是指电台、电视台的广播组织对其编制的广播、电视节目依法享有的权利。广播组织对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播放权、许可他人播放并获得报酬、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有权禁止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转播、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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