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出庭代理是否可以全权委托律师 |
释义 | 一、离婚案件出庭代理是否可以全权委托律师 离婚案件出庭代理不可以全权委托律师,离婚案件当事人无特殊情况必须亲自到庭。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委托律师代为诉讼的,当事人不必亲自出庭。对于离婚案件,当事人即使对代理人进行了特别授权,也必须出庭参加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二、诉讼离婚到法院需要多久 诉讼离婚到法院需要三个月或六个月时间。法律网提醒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三、夫妻离婚,应当如何确定精神损失赔偿数额 夫妻离婚应当确定精神损失赔偿数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一般考量这几个因素: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2.侵权人的手段; 3.被害人实际遭受的精神损失的程度; 4.侵权人自己的经济水平; 5.接受诉讼的法院当地生活水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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