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4月18日,车子停在马路中间,造成交通不畅,当地交警接报后,迅速赶赴现场,及时对该驾驶人进行了查处,并恢复交通。 当晚9时许,和县交警接到群众报警,称省道105线乌江加油站交通信号灯处,一辆轿车占用直行车道不走,任凭后面车辆如何鸣笛,也丝毫没反应,影响其他车辆通行。民警赶赴现场后发现,该车内一名男性司机躺在驾驶椅上呼呼大睡,发动机还开着。民警不停拍打车窗,并大声呼喊,才弄醒驾驶人。醒来的驾驶人,挂挡起步准备驶离,被民警制止。在民警的政策宣传下,司机不得不打开车门,车内打开后散发出一股酒气。经现场酒精检测,司机朱某酒精含量为6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被带离现场,车辆被开走,交通恢复正常。 后经了解,朱某在乌江一建筑工地工作,当晚很疲惫,应酬时又喝了两瓶啤酒,在驾车返程等交通信号灯时,不知不觉熟睡过去。目前,朱某因饮酒后驾驶被和县警方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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