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能协议离婚如何处理 |
释义 | 在不能协议离婚时,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去法院申请解除婚姻关系,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首先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就会进入审判阶段,如果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就会判决准予离婚,所以在起诉时要注意提供能够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具体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有下列情形: 第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第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第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还有,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情况,最后有一个弹性条款:存在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情形的。 起诉离婚会涉及到相关证据的收集和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权等问题的处理,建议首先协商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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