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力偿还债务被起诉了怎么办 |
释义 | 一、无力偿还债务被起诉了怎么办 无力偿还债务被起诉了,应当积极应诉。债务人可以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同时积极搜集案件相关的证据,尤其是对己方有利的证据,如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否到期等,为自己争取抗辩权。法律规定,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法律网提醒,如果被起诉后不积极应诉的,将会被人民法院缺席判决,这对债务人来说是不利于保障权益的。 二、欠钱不还起诉如何举证 欠钱不还起诉的举证内容如下: 1.出借人起诉时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2.若仅仅根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起诉要求归还债款的,债务人称已经偿还了借款,则应该提供相应还钱的证据证明。 3.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人民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三、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承担合同约定范围的保证责任。在担保人承担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可以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但是要注意,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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