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公积金贷款的银行卡吗 |
释义 | 一、可公积金贷款的银行卡吗 可办理公积金联名卡 从2013年3月25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无需再通过单位,即可以个人名义去银行直接申领具有借记卡功能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可办理银行包括 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 发放对象 1、多账户职工需进行账户合并后办理。 2、职工身份证号重复的,需进行更正后办理。 3、职工账户处于集中封存期间的,需转入新单位后,由新单位为职工办理。 二、如何办理联名卡 联名卡由单位统一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暂不受理职工个人办卡申请(现在可以个人去办了)。 具体流程如下: 1、单位到所属管理部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申请表》; 2、单位指导职工填写申请表各项信息、签名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将职工填写好的申请表及身份证复印件收齐后,交回所属管理部; 4、管理部给单位打印《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理确认表》及不可制卡人员清单; 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发卡银行具体办理制卡和发卡手续。 三、 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 具有固定职业、稳定收入、良好信誉、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 所在单位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申请贷款前6个月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 本人及配偶无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五) 本人及配偶没有或已解除为他人提供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或质押; (六) 购买自住住房,并且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买受人或共有人; (七) 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相关规定; (八) 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于可公积金贷款的银行卡吗的相关知识,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银行卡是我们日常使用的银行即可,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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