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未张贴保险标志如何处罚 |
释义 | 一、机动车未张贴保险标志如何处罚 机动车未张贴保险标志的处罚措施如下: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十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二、交强险赔偿所需程序 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可拨打122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法律网提醒您,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 保险公司应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的1天以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保险金。 ![]() 三、机动车要贴几个标志 机动车要贴3个标志,分别是: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汽车环保标志、强制保险标志,如果是领取驾照未满一年的司机要在汽车尾部贴实习标志。 引用法条: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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