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先诉抗辩权的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先诉抗辩权的内容: 1.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中国《担保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确立了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该条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混合担保中,提供担保的第三人的先诉抗辩权。混合担保中,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提供物保,债权人未就该财产行使担保物权,而直接就全部的债务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时,提供担保的第三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看了上面关于抗辩权的相关内容,相信大家对抗辩权的法律知识已经足够了解,但是法律之间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的,在生活当中,事件往往不是我们想象得这么简单,如果您遇见了相关问题,法律咨询网为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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