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的法院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欠钱不还的法院怎么处理 欠钱不还的法院的处理方式是根据双方的举证结果进行判决,在判决下达并生效后,如果权利人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二、欠钱不还是否可以拘留 欠钱不还一般是不可以拘留的,但是有下列情况的,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法律网提醒,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三、欠钱不还可以申请支付令吗 欠钱不还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支付令。《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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