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概念 |
释义 | 一、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概念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概念是指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人体健康的行为。 二、擅自进口固体废物会如何处罚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会处以如下刑罚:行为人未经有关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给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构成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了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三、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与污染环境罪有什么区别 1.犯罪直接客体不同。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国家有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而污染环境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 2.犯罪客观要件不同。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中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犯罪对象仅限于进口的固体废物;而污染环境罪在客观上则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3.犯罪主观要件不同。法律网提醒您,非法进口固体废物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违反国家规定,并有可能污染环境而故意为之;而污染环境罪主观方面是过失。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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