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赌博罪最低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赌博罪最低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构成赌博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法律规定: 《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1、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2、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3、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开赌局和参与赌博的量刑不同。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如何认定构成赌博罪 本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主观上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对于虽然多次参加赌博,但输赢不大,不是以赌博为生活或主要经济来源的;或者行为人虽然提供赌场、赌具,本人未从中渔利的,都不能认定赌博罪。其中情节严重的,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赌博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所谓开设赌场,是指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开设赌场营利包括两种方式:其一是开设赌场者不直接参加赌博,以收取场地、用具使用费或抽头获利;其二是开设赌场直接参加赌博,如设置游戏机、吃角子老虎等赌博机器或者雇用人员与顾客赌博。只有"开设赌场"的人,即赌场老板或合伙开办经营赌场者才应构成犯罪,普通雇员不属于开设赌场的人。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只要具备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以赌博为业的其中一种行为。 法律咨询: 网友:网上开始赌场的共同犯罪如何认定? 律师: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下列服务或者帮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依照刑法开设赌场罪处罚: 1、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2、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帮助收取赌资20万元以上的。 3、为10个以上赌博网站投放与网址、赔率等信息有关的广告或者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累计100条以上的。 赌博罪已经开设赌场罪的处罚意义在于该行为滋长了不良生活习惯,对社会主义风气造成破坏,因此只有在达到一定量刑标准时才会受到刑法的处罚,更多时候由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管理。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赌博罪最低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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