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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一定要去交警大队吗
释义   一、交通事故一定要去交警大队吗
    交通事故不需要专门去销案的,交警部门有时间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受害人不到交警部门进行调解,交警就可以撤案;就好像法庭起诉一样,原告方在开庭时间没有到庭参加诉讼,法院视其为自动撤诉处理。
    
       二、交通事故简易程序
    交通事故简易程序:
    1、固定现场证据。
    2、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3、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4、调解。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2)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3)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如果是报警解决这时候交警是会进行记录备案的,在进行事故赔偿结束之后肇事者是不需要专门去销案的,因为有了责任认定书、发票等相关证据就可以进行保险的报销,没必要去进行销案,并且也不会有什么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以上便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交通事故一定要去交警大队吗的内容。答案是否定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并不需要专门去交警部门销案,交警部门会根据规定的时间,要么调解要么撤案。若您还有此方面的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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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5:12:37